飲食牌照申領
申請食肆牌照可從以下途徑:
開設食肆場所要符合及履行以下條件,否則發牌當局不會考慮任何場所的食肆牌照
申請及發牌:
註:在指定作住宅用途的樓宇的樓上單位,發牌當局是不會簽發食肆牌照。
假設你想開一間小食店,不單要想清楚將要面對十分大的競爭,還要考慮到香港法例規定,每間食肆均須領取合適的牌照,方可營業。
食肆牌照涵蓋不同食肆要面對的風,火,水,電,土,木等方面的規劃,當中涉及協調屋宇署、消防署、食物環境衛生署、消防署等各部門申請程序。 過程繁瑣,並非一般外行人可容易應付,做就了食肆顧問的市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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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牌流程
- 向食物環境衛生署提交牌照申請。
- 食物環境衛生署向屋宇署、消防署及規畫署徵詢意見,在提出申請之處所是否適合作為食肆用途。
- 相關部門會進行有關設計圖則審查。
- 相關部門會進行實地視察。
- 申請人或授權代表出席審查小組會議,聽取有關處所需要改善項目,以達到發牌條件。
- 食物環境衛生署隨即發出《發牌條件通知書》(俗稱裝修信),列明所需改善項目。
- 如須申請臨時牌照,當裝修工程完成後,由認可人士確認申請人已辦妥食物環境衛生署發 出之臨時發牌條件通知書上之條件後,即可在一個月左右領取臨時牌。
- 有關正式牌照之批核,當裝修完工後,由承造商及認可人士簽發有關文件,通知有關政府 部門,然後有關政府部門再進行實地視察。
- 如確定有關規定項目已辦妥,14 - 21個工作天內會發出全年牌照。
註:相關部門是指城規會、食物環境衛生署、勞工署、規畫署、地政署、屋宇署及消防署等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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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站式牌照顧問服務
代顧客申領各類食物業牌照
* 普通食肆牌照、
* 小食食肆牌照、
* 食品裝造廠牌照、
* 烘製麵包餅食店牌照、
* 工廠食堂牌照、
* 新鮮糧食店牌照、
* 冰凍甜點製造廠牌照、
* 燒味及鹵味店牌照、
* 食物許可證、
* 酒牌及會社酒牌、及
* 會社、旅館、卡拉OK。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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簽發各類証書
* 結構工程師証明(AP/RSE)文件、
* 消防証書FS251、314A、
* 電力安全紙(WR1) 、
* 各類氣體証明文件、
* 通風、消防年檢証書。 |